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清远市清新区公布第一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

来源:清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2014-04-16

 5月16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核,清远市清新区政府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共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58项,其中:取消50项、转移11项、委托和下放97项。
     第一批目录的发布,标志着清远市清新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向市场和社会放权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改革工作的后续配套事项正在稳妥推进中。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